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文件指出,保障平台网约劳动者的权益,北京将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该文件指出,稳定长期在北京实际就业的“平台网约劳动者”和“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也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
《措施》将补齐“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
一是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
二是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三是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
四是强调平台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考核指标和奖惩要素等,避免劳动者超强度工作或造成安全伤害等问题。
据了解到,据报道,《措施》对于不断开辟新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