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多元化定制服务。
IT之家了解到,《意见》共十二条,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多领域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二是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能力。
近日,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就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其依托的互联网平台提出四点建议。其中包括企业应当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此外,意见明确应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