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近期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查机房、循线倒查“矿机”等方式,突击抽查了全省 7 个地区 20 家国有单位的 36 个 IP 地址,严肃查纠了一批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的违规违纪行为。
此外,浙江全省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挖矿”的 78 家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明情况作出处置,举一反三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国有单位排查个人电脑、服务器等终端 500 余台,查封“矿机”68 台、单机 260 余台,查实涉及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门罗币、喜鹊币等 12 种虚拟货币。
IT之家了解到,今年以来,多部门联合开展全面全链条围剿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此外,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版)》意见时,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并于近期发布通报,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上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