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代理律师:陈世峰否认预谋杀人

admin 原创
2021-07-29 电脑百科网

“江歌案”将于12月11日在日本东京公开审判。去年11月,24岁的江歌在日本租住处遇害。最终,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发布逮捕令。

开庭在即,嫌疑人陈世峰是否认罪?他会不会被判死刑?刘鑫如未出庭是否影响判决?今晚,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独家对话到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的大江洋平律师。他透露,虽然陈世峰承认杀害江歌,但否认是有计划和预谋的。其在供词中还提到,杀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准备,而是江歌携带在身上的。

江歌案代理律师:陈世峰否认预谋杀人
▲江歌案犯罪嫌疑人陈世峰

“陈世峰否认有计划杀人”

重案组37号:你是何时接到江歌母亲委托,代理江歌遇害一案的?

大江洋平:正式委托是2016年11月28日,之前也与江歌母亲见了两三次。当时陈世峰已经被警方逮捕,只是还没公布,罪名是恐吓刘鑫,与江歌遇害无关。因为我此前做了很多中国人在日本犯罪或受害的案子,通过与江歌母亲沟通,觉得很悲惨,想要尽一份力。

重案组37号:决定代理后做了哪些工作?

大江洋平:为了正确地了解案件情况,我开始与负责的检察官交涉,申请看所有卷宗,然后再跟嫌疑人陈世峰的辩护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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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遇害的事发现场。来源于江母微信号

重案组37号:陈世峰的辩护律师打算作何辩护?陈世锋认罪了吗?

大江洋平:嫌疑人最开始保持沉默,后来承认杀害了江歌。2016年12月14日,警方对嫌疑人陈世峰以杀人罪正式起诉。不过,虽然陈世峰承认杀害江歌,但他否认自己是有计划和预谋的。在供词中,陈世峰说杀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准备的,而是江歌携带在身上的。

目前他的辩护律师就是在做这个方向的辩护。因为在日本,是否有预谋和计划地杀人,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比如嫌疑人因杀人被判15年,如果证实是有预谋的,可能就会被判20年。

重案组37号:从案发到庭审,为何持续了一年多?

大江洋平:江歌这个案子是有陪审员参加的庭审。在案发及嫌疑人被起诉后,会由国家挑选普通民众担任陪审员。从选拔到让他们了解案情,是需要花些时间的。正式庭审就是由3名法官和6名陪审员组成,决定审判结果。

“陈世峰最初以恐吓刘鑫的罪名被捕”

重案组37号:江歌母亲此前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陈世锋死刑。你对接下来庭审结果作何预判?

大江洋平:作为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我会尽全力为她的诉求做准备。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嫌疑人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一个最大理由就是遇害人数。通常来说,遇害人数达到两三个及以上,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会更大。我预测,接下来的庭审会判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或者无期。

▲江歌母亲:征集签名是为了判陈世峰死刑,否则接受不了。《局面》出品

重案组37号:刘鑫作为证人,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吗?如果拒绝,对该案审判有影响吗?

大江洋平:事实上,刘鑫不仅是这个案子的证人,还是被害人。因为最开始,陈世峰是以恐吓刘鑫的罪名被逮捕的。作为江歌案的证人,如果她在日本,是会被命令出庭作证的。但如果她在中国,而且拒绝出庭作证的话,也拿她没办法。

因为目前案件的一个焦点在于,是否能证明陈世峰是有预谋杀害江歌的。根据刘鑫供词,她表示没有看到刀是陈世峰准备的,还是江歌携带的。因此12月11日她是否出庭,对案件审判并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如果刘鑫不出庭,到时会有检察官朗读她此前的供词。这与她到庭上亲自说,差别并不是很大,但影响力可能会小一点。

重案组37号:在庭审前,刘鑫可以离开日本吗?

大江洋平:我关注了刘鑫回国后接受媒体采访的报道。刘鑫跟日本警方说的供词,和她在接受采访时说的一样。目前对于刘鑫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江歌这个案子中,她还是以被害人和证人出现的。所以警方也不能强制她留在日本,她还是可以回国的。

重案组37号:距庭审还有不到一个月,接下来要做哪些准备?

大江洋平:接下来的话,还是会继续跟检察官沟通开庭内容,以及与江歌母亲商量庭上要说的东西。江歌母亲希望陈世峰被判死刑,我们这边也会尽全力去准备。

江歌,这名字多好听啊,却没想到会被如此惨死,原来真的不是所有的好人都有好报的。

刘鑫,直到现在才被网络舆论,而不得不出来说明一些事情。

人物关系介绍:死者江歌和间接当事人刘鑫是闺蜜,同为山东青岛老乡,凶手陈世峰为刘鑫前男友,三人都是赴日本留学生。看到这个人物关系就知道核心人物为刘鑫,一切皆因她而起。

事发经过:江歌因为本性善良而收留了那时无处可去的刘鑫,在事发当天晚上,刘鑫因为害怕前男友的再次跟踪而提出要江歌等她一起结伴回家,善良的江歌答应了,并且还给她买了一份混沌然后在约定地方足足等待了两个小时。就在俩人回到公寓门口时,刘鑫先一步江歌进入公寓,而在门外的江歌被刘鑫前男友追上来疯狂的捅了10刀,在这过程中,江歌有向刘鑫呼喊过叫她报警,但此时的刘鑫并没有做出要救江歌的任何行为,也不报警因为她现在暂住在江歌处是不合法的怕被警察知道,在人命关天时刻她还是选择了自私导致了江歌最后的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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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的事发现场,没有人看见也没有摄像头,甚至都有可能说没有人知道凶手是谁的这样一个现场,现在也只有刘鑫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另人更心寒的远不止这些,事发后,与江歌相依为命的江母想要为女儿抓到杀人凶手,希望刘鑫能说出事发经过,但被刘鑫拒绝了,不仅是拒绝,还一直拒绝与江母见面逃避一切,在江母用尽了一切办法无果后只好选择把刘鑫一家人的信息曝光网络,而后接到刘鑫母亲电话,但电话内容却更让人失望,对方竟然说出:你要找就找杀人犯,不要找我们家,你女儿的死是她命短她不是因为我闺女,等如此没有良心的话。

在距离事发249天后,江母才见到了刘鑫本人,江母本以为一切自己都准备好,但女儿的遗物拿出来的时候,一切的情绪都在那一刻迸发了,使用的教养和礼貌都在这一刻崩溃。她知道,刘鑫这么久后能出来见她,不是因为她内疚了或者想起来什么了,而且她收到了社会舆论的影响不得不出来面对江母,但已经于事无补了。时间过去直到现在杀害人陈世峰在日本当地的法院只是得到了一个杀人起诉,并没有一个真正的判罚。坏人还在逍遥法外,怎能让江母放下这个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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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最后此时的江母仍然在为冤死去的女儿在拼命的努力着,征集签名希望日本法院能够判决杀人犯该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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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整个事情发展,到了这里,小编内心的无法平静,看到刘鑫的冷漠,看到江母的无奈,无助,还有最不能接受的在天堂的江歌,被践踏到一无是处的善良。作为一个媒体人,本应该更客观的去看待各样的事情,让读者能更好自主的去分析与收获。但在此时,我愿这个世界的所有善良都被温柔以待。


当“江歌遇害案”变成“江歌刘鑫案”

“江歌遇害案”重回舆论,并已变成了“江歌刘鑫案”。从江歌被害的法律案件,变成了与江歌遇害有关联的刘鑫,应承担什么责任的社会道德案件。

事件的来龙去脉,简而言之,是2016年的11月3日晚上,留日女学生江歌被一个叫陈世峰的人杀害。江歌是为了帮闺蜜刘鑫躲避前男友的骚扰而遇害的。但因为没有监控,没有人知道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江歌为解救他人反而遇害是不争的事实。

之后,被帮助者刘鑫,以及她的父母所做的事,却让逝者母亲心寒,也刺痛了社会的敏感神经。

比如,她在事发后江歌母亲发微信询问时回复:“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你。”

比如,刘鑫母亲在电话里吼:“你闺女叫人家杀了,你去找杀人犯,别找着俺!是她命短!”

比如,江歌母亲在微博上暴露了刘鑫一家的信息,刘鑫发来微信说:“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

“是你闺女命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这就是刘鑫母女的逻辑。而对帮助者的生命,毫无敬畏,也不感恩。哪怕别人的生命,是因她们而失去的。在她们的价值观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和诉求,甚至一再陈述,江歌母亲在网络上曝光刘鑫家信息后,刘鑫丢了工作。

我们该如何区别一起悲剧事件中的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事实上,很多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但没有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道义责任。我们尊重和理解一位母亲的悲痛,谴责造成这一悲剧的残暴凶手,也该谴责那种知恩不报、倒打一靶的失德作法。但不得不提的是,江歌母亲曝光刘鑫一家住址、工作单位、车牌号等隐私、动用网络力量“逼”刘鑫与她见面的做法,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是有触犯法律嫌疑的。

细细体会,江歌妈妈一直坚持要与刘鑫见面的原因不言而喻。“她难道不应该对我说什么吗?”她在视频中反复强调。她想要的,其实只有一句话:江歌是为我而死的,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您。

江歌墓碑。图/微博号@徐静波微博

在普通人看来,既为闺蜜,又是室友,同时又是案件相关人,这种表达是人之常情,似乎不该有任何犹豫。但为什么在刘鑫及其一家里,却没有做到?

只用“人渣”或“混蛋”这种字眼来辱骂是没有用的。因为如果不放在这个极端的杀人案中来评判,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罕见。其实,是因为这个社会缺乏一个基本的道德性的社会共识——在接受别人帮助时,应持有怎样的态度?在别人遇到困难时,又该怎样面对?在他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时,应该怎样选择?如果维护他人的利益,便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时,又应是怎样的决定?

这些都是“江歌刘鑫案”给我们带来的终极疑问。也是中国当下社会最稀缺的、最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刘鑫只是一个人,讨伐她一人,也无法使江歌死而复生。但如果在整个讨论过程中,每个人都以这样的问题扪心自问,江歌的死,或者可以走出讨伐刘鑫个人的阴霾和轮回,她的生命也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感激——不是刘鑫个人的感激,而是更广大范围的尊重,以及对人性和善良的敬佩。

丹麦发生过一起恶性杀人事件。当地报纸在报道时,用了这样的标题:不要让他破坏了我们的价值观。之所以写出这样标题,是因为“共同善”是丹麦社会的共识,这也是这个北欧小国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粘合剂。当地报纸希望通过这个标题对整个社会发生警告:不要陷入以暴制暴。同样,面对“江歌刘鑫案”时,我们也需要呼吁:不要让失德者破坏了我们的价值观。

在社会学上,“社会”是个臆想的共同体,只有当全社会都享有共同的价值观、相似的生活方式,才能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每次与道德有关的争论,事实上都是对这个“命运共同体”的冲击。“社会”承受住了,就会变得更强大;承受不了,就会滑向分崩离析。而这,就是“江歌刘鑫案”给予我们的启示。

将“江歌遇害案”转变为“江歌刘鑫案”的视频出品方,其报道的初衷,也是大体如此。因为,在舆论沸腾后,他们写了这么一段话:

“我们的节目应该努力聚焦一场悲剧后次生伤害形成的过程,探究这背后的成因。我们试图追问,在某个时间点,如果某一方的行为有所改变,双方的误会和怨恨是否会有所缓解,甚至从一开始就不会产生?当伤害已经发生时,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人和人之间的道义和体恤,承担和宽容,界线在哪?这个悲剧,该如何才能打开那个结?

与此同时,我们坚定这样一个原则:避免节目的播出,给本就有着极大不信任的双方,制造额外的伤害。”

或许,播出后的结果,离这个美好的愿望,距离尚远。

但还有一些信息,在喧嚣中被忽略了。江歌遇害后,江歌的妈妈接到中国驻日本大使的来电后,便匆匆地赶往日本。她一个人举目无亲,不通日语,只能通过微信,请求在日同胞的帮助。在她忐忑不安的走出东京机场时,看到许多人手里举着一张纸,写着“接江歌的妈妈”。她说,看到这个情景后,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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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处理江歌后事的过程中,在日的同乡会、华人微信群,还有许多的华侨华人留学生都赶来照顾帮助她,还为江歌举行了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这些花费都是由与江歌素不相识、旅日华人承担的。之后,这些旅日同胞还自发募集了捐款,第一次是3万1800元+2万1000日元,第二次是58500元。正是用这笔捐款,穷寒的江歌母亲为她修好了一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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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同胞自发募集捐款。 图/微博号@徐静波微博

或许刘鑫的道歉来得太迟,已不值得原谅。但江歌的善良没有被辜负,没有被同样善良的人所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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